尊敬的纳税人:
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9月纳税申报期限调整的通知》(皖国税〔2015〕1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相关税(费)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号)等规定,2015年9月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18日。
滁州市地税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