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地税〔2008〕23号
局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市地税局制定了《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及时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局外网进行公开,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不准迟公开或不公开,对造成的过错由相关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信息由各单位安排人员于每月的15日和30日集中到信息中心机房录入。
三、加强检查,确保到位。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到位。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抄送:各县、市地税局
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地税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和目录。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机构领导:28-365365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
(二)机构设置:28-365365机构职能,内设部门、下属单位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情况;
(三)部门动态: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等;
(四)人事信息:部门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取等;
(五)政策法规:各税(费)种及税收征管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六)规范性文件:各税(费)种及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
(七)业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其他行政行为、办税指南(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投诉举报
(八)规划计划:税收工作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其他(包括总结、完成计划进展情况、收入统计等);
(九)公告和新闻发布:公告、新闻发布会情况;
(十)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28-365365网站(网址为www.meiguibolatu.com/),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为www.czzwgk.gov.cn);
2.公告栏;
3.新闻媒体;
4.其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逐项填写《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28-365365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或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申请。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28-365365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滁州市凤凰西路181号。
办公时间:按市政府的办公时间执行。
联系电话:0550-3011765
传真号码:0550-3011747
邮政编码:239000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二)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28-36536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见附件三)。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本机关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为28-365365监察室;通信地址:滁州市凤凰西路181号;监督电话: 0550-301170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一.《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2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三.《28-36536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